国家铁路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,《办法》着力推进高铁安全防护“四个体系”建设,织密高铁安全防护网。一是建设政府部门依法监管、企业实施主动防范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高铁安全责任体系,努力形成综合施策、多方发力、齐抓共管、通力协作的高铁安全防护综合治理格局;二是建设协调配合、齐抓共管、联防联控的高铁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体系,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;三是建设技防、物防、人防三位一体的高铁安全保障体系,共同筑起高铁安全畅通的大屏障;四是建设预防为主、依法管理、综合治理的高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,把工作着力点更多放在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上,不断增强高铁安全防护工作主动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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